發表時間:2015-03-11 來源:職業衛生網 瀏覽次數: 評論: 頂: 踩:
新安監規劃〔2015〕22號所謂的 “二合一”是指在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領域實行安全評價報告與職業衛生評價報告編制“合二為一”(以下簡稱“二合一”),表現形式是安全評價報告和職業衛生評價報告“二合一”。上一談我講過,我是支持二合一的,但我僅僅是從技術上支持二合一。在二合一的過程中,對無安評資質的職評機構的沖擊是相當大的,這種沖擊用毀滅來形容都不過分。為什么呢?看這一條“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所承接的評價合同必須為“二合一”合同,在申請評價報告進行技術性審查時,必須附合同簽訂時間和相關證明。”安評機構在接項目的時候必須簽訂二合一合同,那職評機構在簽合同的時候是不是必須也要簽二合一合同呢,或者說職評機構能不能簽到二合一合同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職評機構要么選擇和安評機構合作,要么退出新疆市場。對于建設單位來說無所謂,和誰簽不是簽呢,但不能和職評機構簽,因為那樣就沒人做安評了。對安評機構也無所謂,簽下來職評自己做或再找人做都行。22號文說的很清楚,只要有安評資質,配上人員設備就可以做職評了。“取得安全評價資質,具有10名以上持有國家或自治區安全監管局頒發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人員資格證書,有一定職業衛生專業能力擔任技術負責人,配備一定數量符合國家現場采樣標準要求設備儀器的技術服務機構,均可參與“二合一”評價。”哎,職評機構也就罷了,你讓申請到職評資質的安評機構情何以堪。早知今日,何苦費力巴哈的申請毛職評資質。職業病防治法“第十九條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由依法設立的取得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給予資質認可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安監總局51號令“第九條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應當由依法取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承擔。”“第十條 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階段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編制預評價報告。”“第二十六條 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建設項目沒有進行試運行的,應當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總局47號令 第二十條 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除遵守前款規定外,應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呵呵,公然對抗!公然對抗!我很喜歡,我是個喜歡熱鬧的人,出現這種情況是我喜聞樂見的。
假設以上所述都不是事,那這個報告應該叫什么名字呢?安全評價報告(不符合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不符合安全生產法),還是職業安全衛生評價報告(不符合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這也不是事,那我們來談談項目評審。你說這個報告是上一次會呢還是上一次會呢?請來的是安評專家呢還是安評專家?是出一份專家審查意見呢還是兩份?
開會了!開會了!什么?不能開兩次?那就一堆吧。安評專家坐右邊,職評專家坐左邊。安評專家有什么意見?職評專家有什么意見?還是麻煩!好吧??纯窗苍u專家庫里誰是職業健康專家?就他了。以后只在一個庫里的不要請了。麻煩??紤]到安監接手以來,大量的安全專家進入了職業健康專家庫,而職業健康專家進不了安全專家庫,慢慢的疾控系統的專家就淡出了項目評審。為毛?你不懂安全啊。上會干毛?
俗話說挖人祖墳,斷人財路,砸人飯碗為不能忍之辱。這事要是弄在自古以來出好漢、響馬的山東,申請上職評資質的民營機構會熱情洋溢的為安監貢獻建房的材料。但在新疆,不知民營機構發展的怎樣,戈壁灘的砂石是否適于建房。你不怕機構,你不怕專家啊?你真不怕專家?你真不怕專家!
從職評安評的發展歷史大家應該知道,最初我們國家做的是職業安全衛生評價,但效果并不好。這個效果主要指的是職業衛生。我很懷疑這個二合一報告,最終還會走回安評的老路。因為你在一份報告里怎么來處理安評和職評的關系?誰為主誰為次?還是并行不悖,分做安評專篇和職評專篇?如果是一家機構同時拿到了安評和職評的資質,在一份報告里評價還好處理,那兩家機構合作呢?更遑論沒有職評資質的安評機構?
衛生部管理的時候,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框架體系已經建立了起來,但職業衛生工作沒有達到大家的期待,問題在于執行不力。安監接手以后,從23號令,到以后的47號令——51號令,將重點放在了管理上,算是抓住了牛鼻子,職業衛生工作有了長足的進步。但目前來看,職業衛生工作仍有待加強,而不是說我們已經做得很好了可以停停了,或應該降降溫了。做職業病危害評價,或者說職業衛生三同時,并不僅僅是出一份報告這么簡單。我的理解,監管者要通過開展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病危害評價)來推動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開展。我們去的很多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體系是建立了起來,但具體落實嚴重不足。一是職業衛生基本概念不清,二是具體的職責不明確,三是職業衛生工作仍停留在紙面之上,落不了地。比如職業病防治法要求用人單位每年制定職業病防治計劃和實施方案,能做到的舉舉手我看看。這還是一些國營大企業,至于民營企業,別說小微企業就是大型民營企業,能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把體系建立起來的都不多。如果不是職業衛生三同時,基本見不到檢測評價報告;如果不是職業衛生三同時,基本見不到職業健康體檢報告;如果不是職業衛生三同時,基本見不到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如果不是職業衛生三同時,你找不到職業病危害因素清單和職業病防護設施清單。
職業病的慢性、長期性的特點,造成職業衛生工作相對于職業安全工作特別的不好開展。你出十個職業病人不如死一個人的事故對社會的沖擊力強。但這十個職業病人或許就拖垮了十個家庭。有句老話,救急不救窮;司機們常說,在交通事故中撞殘不如撞死。為什么?拖不起啊。而職業病,尤其是塵肺,最大的特點就是拖死你。而職業病最大的群體并不是在國企,而是在鄉鎮、民營企業,在農民工,給社會造成的負擔尤其大。從社會成本的角度來說,相對于職業安全,我們更應該把精力放在加強職業病的防控上。不考慮合法(職業病防治法)合規(安監總局47-51號令)的情況下,二合一報告怎么處理職業衛生評價,二合一報告能不能起到獨立的職業衛生評價報告對職業衛生工作的促進作用,還是說二合一報告重走老路,最終導致職業衛生評價淪為了安全評價的附庸都值得觀察。
二合一報告聽起來很美,路很長,很坎坷,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