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5-03-09 來源:職業衛生網 瀏覽次數: 評論: 頂: 踩:
自安監接手職業衛生工作以來,一直有個呼聲將安評和職評合并,但一直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三月五號新疆安監局新安監規劃〔2015〕22號[1]終于將這種種猜測明確了下來。這算是吹響了安評職評合并的號角,接下來的幾年,我想會有越來越多的省份跟進。毋庸諱言,二合一對現在的職評機構,尤其是疾控領域的或沒有安評資質的的機構的沖擊是巨大的。就個人而言,我是支持二合一的。為什么呢?
在談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來談談職評和安評的的歷史。最初的時候我們是沒有安評和職評的概念的,我們統稱其為職業安全衛生評價。我手頭能找到的最早的文件是勞字(1988)48號[2],這個文件提到了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和職業安全衛生評價報告,他的主管部門是勞動部。該文提出為確保生產性建設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投產后符合職業安全衛生的要求,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我國境內的一切生產性的基本建設工程項目、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包括港口、車站、倉庫)必須符合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方面的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建設項目中職業安全與衛生技術措施和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在 初步設計會審前,必須向勞動部門報送擬建設項目的職業安全衛生評價報告和初步設計文件。此時,職業安全衛生評價報告是由建設單位來完成的。1996年,勞動部三號令對上述文件進行了修正,三號令明確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是根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內容,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分析和預測該建設項目存在的職業危險、危害因素的種類和危險、危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勞動安全衛生技術和管理對策,作為該建設項目初步設計中勞動安全衛生設計和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管理、監察的主要依據。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應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并委托本建設項目設計單位以外的有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的單位承擔。對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的要求是勞動行政部門對從事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的單位實行資格認可和管理制度,從事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是獨立的法人,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資格認可與管理規則由勞動部另行制定。1992年,勞動部下發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辦法,辦法指出各級勞動部門對建設項目(工程)中職業安全衛生設施和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實行國家監察,參加建設項目(工程)的驗收工作。建設項目(工程)職業安全設施和技術措施驗收過程中的檢測工作,由勞動保護檢測單位或勞動部門指定的檢測單位進行。建設項目(工程)未經勞動部門審查同意,不得投產,否則勞動部門有權拒絕與建設單位辦理勞動業務。
強行投產造成傷亡事故、職業中毒、職業病等職業危害的,勞動部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批準投產者的責任 ,觸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至此,我們應該明確建設項目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和竣工驗收階段負責部門是勞動部,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是一個整體 。在1996年之前,職業安全衛生預評價報告和職業安全衛生專題報告是由建設單位完成的;1996年之后,這兩項工作由勞動部授權的評價機構完成。1998年,根據勞動部三號令制訂了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管理辦法。至此,職業安全衛生評價的體系建立了起來,這項工作也算走上了軌道。1999年原國家經貿委發布關于對建設項目(工程)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單位進行資格認可的通知,并授予遼寧省勞動保護科學研究所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機構國家認可資格,對安全評價人員頒發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資格證書,安全評價開始步入市場化,安評才算是真正發展了起來。這里需要再次指出的是勞動部的要求是做職業安全衛生評價,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并未分立。本來按照這個方向發展,可以避免以后的很多麻煩,也不會有職業安全和職業衛生并立的情況,但事情往往向人們想不到的地方發展。在開展職業安全衛生評價工作的過程中,安全往往是各方關注的焦點,職業病防制產生不了短期的效益,評價人員對衛生工作不熟悉,兼之檢測技術和隊伍的缺位等原因使職業病防制在職業安全衛生評價中濃縮到了一張紙的程度,職業安全衛生評價變成了安全評價。1998年勞動部撤銷,職業衛生現場管理交給了衛生行政部門,安評報告中職業病相關的內容更是成了雞肋。
職評真正發展起來,所有的職評人應該感謝衛生部,這是真話。衛生部在1994年出了個文-工業企業建設項目衛生預評價規范-這個規范對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竣工驗收各個環節的職業衛生做了具體的要求,但因為現場不在手里,很多東西淪為紙上談兵,也沒人把他當個事。98年職能劃轉后,拿到了現場管理權,制訂了職業病防治法,算是把職評的事敲定了。從02年開始,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評價才算是正式開展起來。要說職評比安評晚,一點不假,但要說起點,其實職評也不算低。起碼從評價內容來看,職評和安評是如此的雷同,除了職業病防護設施防護效果檢測、職業健康監護外,其他的內容真沒法說是職業衛生獨有。比如個體防護,這項工作從行政到標準一直是安全部門在管理,很早的時候,有些同志對安全同行很不感冒,評價的時候忌諱談安全,但是離了安全部門的管理制度和標準規范,個體防護都沒法評價,奇怪的是安評卻對個體防護沒有要求。另外一個是應急救援,安評、職評都要求評價應急救援,但職業衛生應急救援幾乎都涵蓋在安全應急救援之內,而且應急救援作為一個完善的體系,也一直是安全部門在管理。你要評價,就必須轉換到安全管理的思維模式中去,要硬以衛生的角度就會鬧笑話。其他的像選址、總平面布局、設備布局、生產工藝等內容也沒法說這是安全的,那是衛生的。安評來一撥人把企業弄個底朝天走了,職評來一撥人又把企業弄個底朝天走了,建設單位不勝其擾,這就是基層傳來安評職評合并的技術基礎。
我沒想到的是由新疆先提出安評職評二合一的想法,一直以來我都覺得新疆是老少邊窮地區,沒想到能第一個吃螃蟹,看來新疆落實習大大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決心很足,贊一個。但真正實施二合一還是有法律和技術的難題,不知新疆打算怎么解決,我下一談再講這個難題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