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山西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將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
“十二五”期間,我省每年新診斷職業病病例1200余例,其中塵肺病約占95%,涉及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供應業等不同行業。塵肺病人平均接塵年限呈縮短趨勢,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塵肺病人數逐年上升。
今年起,我省將開展全省職業病危害調查,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基本情況,以及危害地區、行業、崗位、人群分布等基本信息。推進建立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材料和設備淘汰、限制名錄管理制度,推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推行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掛鉤浮動制度。同時,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
同時,我省將把符合條件的塵肺病等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
此外,我省將擴大監督檢查覆蓋范圍,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以及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開展職業衛生服務監督檢查行動,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后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