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3-09-26 來源:職業衛生網 瀏覽次數: 評論: 頂: 踩:
各市安監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安監局,各安全評價機構:
近期,省局接到一些安全評價機構申請資質范圍增項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實名舉報。為了進一步規范安全評價機構申請資質增項申報工作,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對今年安全評價機構申請增加業務范圍必須從嚴審查,現將今年安全評價機構增加申請業務范圍有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局必須對申請增項機構的所有范圍(原資質范圍和新申請增加的業務范圍)進行嚴格審查,將符合條件的機構,推薦到資質審批部門核準增加范圍。
二、申請增加業務范圍的安評機構,必須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專職安全評價師是指機構的專職人員(不得在其他企事業單位任職或工作),機構必須提供與安全評價師簽訂的勞動合同和當地社保中心出具的當前連續三個月(含當月)的四險繳納清單;申報材料中必須提供安全評價師、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工程師必須注冊在本機構)、技術職稱、學歷證書等復印件,以及安全評價師簡歷。
2.提供今年有法律效力的審計報告。
3.辦公場所面積與檔案室面積的有效證明。
4.涉及機構資質所有業務范圍的技術負責人、過程控制負責人。
5.涉及機構資質所有業務范圍的安全評價過程控制體系。
6.其他相關要求的證明和材料。
三、各市局負責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審查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關于貫徹落實〈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工作的通知》(安監總規劃〔2009〕181號)等文件精神要求,嚴格審查,不放過任何疑點,主動與當地公安、社保等部門聯系,尋求他們的配合和支持,申報材料審查見底無疑后,方可上報省局。
四、各申報機構要對照本通知要求,對上報材料認真檢查、修改,確保上報材料的真實性。申報材料于10月20日前報市局。市局負責安全評價機構資質審查部門要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的要求,認真甄別申報材料,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于11月10日前報省局。
五、依據《安全評價機構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2號),在各級審查過程中發現有機構在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處以暫停資質半年、三年內不予辦理任何資質申報的處罰,并全省通報。
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3年9月26日